命理看哪些婚姻註定分離
現在的離婚是一件十分常見的事情,因為在一些觀念上的不合離婚,比比皆是,那麼在命理學中哪些命理會註定分離呢?本期八字命理就帶你一起去瞭解一下命理看哪些婚姻註定分離,一起來看看吧。
一、命理“六神”基本概念
命理學上通常通過“六神”來論婚姻等,鄭博士提醒朋友們註意:“六神”隻是命理八字中的一個術語,它們是幹支與日主之間五行關系的一種簡便稱呼。
“六神”分別是:比劫、官殺、妻財、食傷和印綬。
比劫:其五行與日幹五行相同的幹支。
官殺:其五行克日幹五行的幹支。
妻財:其五行為日幹五行所克的幹支。
食傷:其五行為日幹五行所生的幹支。
印綬:其五行生日幹五行的幹支。
因為同樣的五行,還有陰陽的不同,如天幹丙和丁的五行皆為火,但丙為陽火,丁為陰火,它們相對於日幹的作用也就必然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在八字方法中,還經常以“身”來代表日主。命理學上常常又稱偏官為“七殺”,事實上它們是同一個概念,朋友們要註意。鄭博士舉例:
乾隆皇帝的八字為:
辛卯、丁酉、庚午、丙子
庚金為日主,為我,為身。年幹辛金與庚五行相同,但辛為陰金,而庚為陽金,因此,年幹辛金為“劫財”。
年支卯木受庚金之克,卯為陰木,因此,年支卯木為“正財”。
月幹丁火克庚金,克我,同時丁火為陰火,因此,月於丁火為“正官”。
月支酉金為陰金,與庚金同類但陰陽不同,因此,酉金為“劫財”。
日支午火為陰火,火克金,午火克我,因此,午火為“正官”。
時幹丙火為陽火,火克金,丙克我,因此,丙火為“偏官”,也叫“七殺”。
時支子的五行為水,為陰水,金生水,庚金生子水,因此,子水為“傷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