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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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生育政策,我國的政策從少生優生變成瞭開放二胎。在這方面,外國比我們更加的煩惱,他們的老年化更加的嚴重。那麼我們中國古代的生育政策是怎麼樣的呢?本期的歷史故事,為你解析。
春秋越國生男生女都有獎勵
戰國初期我國總人口才1000多萬,到秦始皇統一六國時,全國人口翻瞭一倍。東周王室衰微,諸侯國爭霸,戰爭連連,死亡巨大,可人口不減反增,就是當時各諸侯國實行鼓勵多生的“計生”政策的結果。比如吳越之戰,越國戰敗,勾踐臥薪嘗膽,實施強國戰略,其中一條重要的舉措就是鼓勵生育,增加國內人口。
從《周禮·地官·大司徒》的記載來看,可認為西周時的中國政府已相當重視人口保養瞭。所謂“以保息六,養萬民”中,第一條就是“慈幼”。鄭玄的註釋是:“慈幼,謂愛幼少也,產子三人與之母,二人與之餼。”據《國語·越語》記載,越國的制度是,婦女快分娩時得報告官府,由官府派醫生守護,生男孩的獎勵兩壺酒一條狗,生女孩的獎勵兩壺酒一口豬。生三個子女的,由官府派給乳母哺育。
漢朝適婚女子不出嫁要罰金
在漢初劉盈惠帝)當皇帝時期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確的“罰款”方案懲罰那些違反計生政策的人。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在公元前189年,劉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這“國策”用今天的話來解讀是這樣:年齡在15至30歲之間的適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將被罰款,罰款的金額是“五算”。“算”是當時計征人頭稅的一種計量單位,是開國皇帝劉邦在建國後第四年定下的稅收辦法。15歲以上、56歲以下的國民,都要繳納人頭稅,每人稅款金額是120錢,稱為“一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