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婚和買賣婚姻的異同
文章分類:文化
你也會想看的:不珍惜彼此 激情退去後就會分手的星座配對
婚姻是兩個人的終身大事,但在古代的女子地位是比較低下的,連自己的婚姻都不能做主。古代買賣婚姻是非常盛行的,到最後演變成強買,強賣。本期民族文化帶你來看看買賣婚和買賣婚姻的不同之處。
買賣婚,將婦女作為有價之稱隨意買賣,這在中國古代是極其盛行的。結兩姓之好,本無需什麼代價,上古時代的群婚及對偶婚階段便是如此。但隨著私有制社會的出現,對偶婚向個體婚過渡,男傢要補償女子傢庭的特別的代價就可以瞭。我們在一夫多妻的婚姻中,早已看到買賣婚姻的惡果。封建時代一夫多妻制的盛行,與買賣婚是直接相關的,而有錢人傢能三房四妾也由此而產生。
久而久之,女子無價嫁出,則被視作不名譽的事。女子出嫁要價越高,被視作榮譽越高。在一些地區對出嫁不以牛為代價的,當地人將會嘲笑。而超過普通數額被賣出的女子,則引以為榮。從損失的補償變成合法的勒索,以致無錢不成婚姻,“非受幣不交不親”,於是聘禮就變成瞭嫁女的身價。
在國民黨統治時期,更是把男女婚姻當作一種特殊的買賣,在婚姻問題上討價還價,進行一種金錢和美色、財產和權勢的交易。有權有財的人固然可以通過買賣成婚,無產者也要為此動盡腦筋勉強背債完婚,少數實在無法可想的,也隻得光棍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