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十大酷刑,光聽名字就嚇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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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看古裝電視劇就知道,古代的酷刑是數不勝數的,很多都是極為殘忍的。所以很多犯罪的不願意招的時候都會上酷刑,沒有幾個是能挨得過去的。也因此,有很多好人也是因熬不過酷刑坐瞭冤獄的。那麼,接下來我們一起來民族文化看看滿清十大酷刑,光聽名字就嚇死掉!
一: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俗稱“千刀萬剮”。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瞭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瞭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瞭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