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葬禮的特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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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文化在全球傳播過程中,經歷瞭一定的地方適應的過程,所以在宗教文化的呈現上有著各種地方性特點,這些又都是文化多樣性的表現。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不管怎麼變化,都沒有脫離伊斯蘭教《古蘭經》和“聖訓”的根本要求。所以穆斯林在葬禮上也嚴格按照教規進行的,現在我們就來看看伊斯蘭教葬禮具有哪些特色吧。
教法規定穆斯林實行土葬。《古蘭經》雲:“凡有血氣者,都要嘗死的滋味,我以禍福考驗你們,你們隻被召歸我”。認為穆斯林死亡為一個人最後的必然歸宿,是肉體的消失和精神的升華,是人生的復命歸真,不是生命的終結。
穆罕默德說;“你們宜速埋亡人,如屬幸福者,宜早使其獲福,如系不幸者,亦當盡快使其遠避火獄之災。”“如早晨死瞭,不可停放過午,黃昏死瞭,不可過夜。”因故滯留不得超過3日。教法規定速葬為“穆斯泰哈佈”即嘉許的行為)。伊斯蘭教葬禮三項基本要求是土葬、從速、從儉。教法規定善葬亡人,是活人的善舉義務。在亡人待葬期間,不宴客,不服孝,禁止襲用非教法規定的一切習俗。
伊斯蘭教殯葬的儀式
一、病人歸真前應做的4項事務
1.病人留遺囑。穆罕默德說:“凡身負重病的穆斯林,隻要他還能活兩天的時間,就把遺囑留下來”。病人亡故前,在清醒時應叮囑傢人為自己償還債務,分配遺產和施舍,請人們原諒過錯及討咐口喚等。病人自己可請阿訇代為念“討白”,向真主悔罪求得饒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