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訂婚習俗:禮金都以3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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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文化中,有這樣一個奇特的訂婚習俗。男方給的禮金都以3為底。每個地方的習俗不同。都說入鄉隨俗。那麼如果你即將娶一個福州女又或者你即將嫁給一個福州男。那麼訂婚之前,是不是應該多瞭解它們的訂婚習俗和禁忌呢?讓我們一起往下看吧!
男方
聘金:
1.禮金都以3為底。如3萬3,5萬3,10萬3。儀定的聘金尾數必為“3”字,福州方言“三”與“生”諧音,象征婚後都生兒女)
2.三金金戒指,金項鏈,金手鐲)
3.男方給女方媽媽,外婆肚子疼錢。意思是外婆生媽媽的錢,媽媽生女兒的錢。一般3千3。
4.男方給女方買衣服的錢。一般3千8或5千8。
聘禮:
1、公、母雞各一隻,活的,母雞沒生過蛋的,兩隻雞都要用紅紙包一下腳,還要用紅線系腳。
2、線面10斤,分成5斤兩份,需要紅線用特殊的綁法弄好。
3、喜糖10斤,分成5斤兩包。
4、香煙兩條。
5、四色菜。
女方回禮:
1、一隻母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