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發佈樓市新政 12條細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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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對於炒房者來說簡直就是從天堂掉下瞭地獄,各個地方對於樓市都放出瞭自己的新政。今天要講的是古都西安放出的新政,要買房或者炒房的趕緊過來看看改瞭什麼。本期的城市文化,為你解析。
為引導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西安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8]59號)精神,現就落實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2018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購買的商品住房,自購房之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起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區域范圍內購買的二手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二、通過司法裁決、直系親屬間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請退出的經濟適用住房等不受第一條規定限制。以前述方式取得的住房再上市交易買賣、贈與),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滿2年。



